为提高有机食品的质量和管理,早在2005年4月1日起,我国就正式施行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明确了有机产品的生产、加工和贸易要求。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国际互认和第三十六条对进口的有机产品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任何要在国内销售的进口食品如果不能取得国际互认,哪怕已取得出口国的有机认证也必须向我国有机产品认证机构提出相关申请,符合要求后方可称为进口有机食品。
进口食品中存在有机产品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有些获得境外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其生产和加工标准与我国标准不同,不能保证其符合我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规定,但是进口前又未向我国申请有机产品认证;二是有一些进口产品并未获得任何国家或地区的有机产品认证,但为了提高产品销售价格,也在包装或宣传中标注“ORGANIC”或有机字样,误导消费者。
各国和地区对有机产品定义和要求存在差异,各国根据自身国情不同而在某方面要求比较严格,而在另外一方面要求比较宽泛,很难说孰优孰劣。在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与合作程度越来越深的大环境下,我国应该深度参与,与各个国家开展认证和认可的国际间合作和互认,既可以提高我国认证认可的质量,也能够提高我国认证认可的知名度。
消费者可先查看要选购的进口食品是否具有该证书,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查询后再决定是否购买。其次,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进口食品包装上必须印有或贴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中文标识,上面在标明产品基本信息的同时,还标明了该食品的国内销售商或代理商名称、联系方式等。
消费者可以通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查询其登记备案信息,并注意所购进口食品与其销售代理产品的品牌、品名、批次等信息是否一致。如果发现网上销售的进口食品没有中文标识,建议不要购买,其并不是经过检验检疫的正规进口产品。
第三,消费者也可以向销售单位索取认证证书、销售证等证明材料,查看所购买的有机产品是否在证书列明的认证范围内。同时,获得我国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已经实现“一品一码”,每个产品的最小包装上均附有唯一的17位专用代码,消费者可以上网查询代码一辨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