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农业部(USDA)国家有机计划的定义,“有机”是一个标签术语,是指通过批准的方法生产的产品,采用生物、微生物和机械方法相结合的方式促进资源循环,保持生态平衡,增强生物多样性,不使用合成肥料、污水底泥辐射和转基因技术。
美国农业部负责美国有机产品的立法、认证、承认、惩罚和国际合作。具体来说,它在农业营销服务(AMS)下负责NOP。下设标准处、认定与国际合作处、监察处三个部门,分别负责法规、标准、国家规章、标准清单、解释等。
美国农业部下属的国家有机标准委员会(NOSB)负责对有机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提出建议。该委员会由15名成员组成:4名农民代表、3名环境保护专家、3名消费者代表、2名加工商代表、1名零售商代表、1名科学家(生态学、化学、毒理学)代表和1名美国农业部授权机构代表。
国家统计局下设六个分会:种植作物分会、畜禽分会、有机经营分会、投入品管理分会、认证认可分会和政策建议分会。
美国有机产品监管体系由法案、程序手册、指南和有机标准组成。主要法规是1990年经修订的《有机食品生产法》(7U.S.c.6501etseq)。以及国家有机计划(cfr7,第205部分)。
NOP规定,产品必须经美国农业部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才能使用“美国有机”标志。有机产品的种植者和种植者必须证明他们已采取措施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并且只使用经批准的许可投入。
国家标准局负责对有机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提出建议,每五年审查一次允许输入物质清单,对新申请列入允许输入物质清单的物质进行评价,公布征求意见稿,并向美国农业部提出建议。
目前,经美国农业部批准可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有84家(包括私人和政府机构),其中美国机构49家,非美国机构35家。大多数机构由美国农业部nop直接认可,20个机构通过美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认可协议认可。
申请认证的认证机构应将申请表提交给NOP下的认证与国际活动部(AIA),并支付500美元的申请费。评审办公室(审计、评审与合规处)进行文件评审,并组织评审组对认证机构进行现场评审。
保险在文件评审和现场评审的基础上,对评审报告进行评审,对认证机构出具的不合格项进行整改确认后,将批准后的报告提交认证委员会(AC)。评审委员会对评审报告进行再次评审后,提出是否批准的建议,并上报AMS;AMS最终决定是否批准,是否获得批准,准认证机构颁发证书,并在网站上公布认证机构的信息(名称,地址、认可范围和认可有效期)。
申请人必须向认证机构提交其有机产品管理体系文件、申请人信息和以前的有机认证(包括不合格报告、整改措施、整改记录等)。认证机构收到申请后,进行文件评审和现场评审。如果确认申请人完全符合有机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只有轻微不合格,认证机构将向申请人颁发有机认证证书,并说明对轻微不合格的整改要求。认证产品每年进行一次现场评审。
有机标签由两部分组成:在产品标签上标注“有机”和/或使用美国农业部统一的圆形有机标签(带有美国农业部和有机字符)。《联邦法规》第七章第205节D部分规定了使用有机标志的要求。只有经过认证的产品才能使用有机标识(年销售收入低于5000美元的有机农场除外),并在产品标签上注明实施有机认证的机构名称。有机标签的使用可分为以下五类:
1、“100%有机”。产品中的所有成分均需通过有机认证,所有成分按含量由高到低在成分表中列出。可使用美国农业部有机标签。
2、有机的。产品中95%以上的成分必须通过有机认证,其他成分必须在“输入物质清单”中(水和盐除外)。成分表必须清楚地标明哪些成分是有机的,例如“有机茴香”,或者美国农业部的有机标签可以用星号或其他符号标记产品。
3、”有机制造”。产品中70%以上的成分要求通过有机认证,其他成分不要求是有机产品,但不能包括转基因、电离辐射等违禁方法生产的产品。非农产品成分必须列入“输入物质清单”,不得使用美国农业部有机标签。
4、含有有机成分的。对于有机含量低于70%的产品,只允许声称“含有有机成分”,并在成分表中列出有机成分,如“有机茴香”。不能使用美国农业部有机标签。
5、其他规定。对于葡萄酒和其他特殊产品,只能使用“有机制造”的标签,而不能使用美国农业部的标签。在标有“有机产品”标签的葡萄酒中,只有有机葡萄酒允许添加亚硫酸盐,而其他由有机水果制成的葡萄酒则不允许使用亚硫酸盐。
有机白酒的标签必须经过认证机构和TTB的审核。对于纺织品,只有通过有机认证并符合全球有机纺织品标准(gots)的成品才能贴上有机标签并使用美国农业部标签。有机化妆品不在FDA的管理之下,而在美国农业部的管理之下。化妆品的成分可以通过NOP认证,商标的使用规定与食品相同。
美国与加拿大、欧盟和日本签署了双向互认协定,与台湾签署了承认美国出口有机产品协定,与新西兰、印度和以色列签署了承认美国进口有机产品协定。